典丧

2025-05-20 07:13

丛林中掌理葬仪之职称。执掌该类事宜之僧人,分为主丧、丧司二职。主丧又称丧主,为治丧事宜之总负责者,指挥一切有关事务;丧司之位在主丧之下,须熟悉丧仪法规,以引领葬仪依法行事。[敕修百丈清规卷三住持章迁化条] p3082

上一篇:典座虫生 下一篇:典揽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二种羯磨
二种论
二种轮身
二种独觉
二种声闻
二种薰
二种薰习
二种医
二种证
二种讥嫌
二种愿
二种颠倒
二种劝请
二种忏悔
二种阐提
二种灌顶
二种护持事
二种显示
二种观
二种观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