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疏之法

2025-05-20 07:11

指接受拜请文疏而任住持职位之法。寺院立新住持时,须先以文疏拜请,如甲寺拟请乙寺之住持至甲寺任住持职时,甲寺之现任住持须先往乙寺方丈室三请之,若有应允之意,即鸣鼓集合大众;其时,受请之师须再三辞让,以示于不得已之情况下接受拜请。其后焚香以明示文疏,并请维那宣读之,继而受请之师升座宣讲法语,下座后即接受大众之恭贺。[禅苑清规卷七尊宿受疏] p3107

上一篇:受书 下一篇:受菩萨戒仪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离婆多
方念
加护
声闻僧
禅籍志
应护
天上天下唯我独尊
孔雀座
五种结界相
五家辨
五分香
五十二位
赞歌
宝台
不思议真言相道法
小诵
女人拜
大威德明王
三报
三才配三世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