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种结界相

2025-05-20 19:24

出自善见律毗婆沙卷十七,为如来制定比丘结界之法,系指比丘作法事、行布萨、建塔寺时,于空地、山林、水边,随其场地之广、狭、大、小,结界而以立界相。依其所呈现之形相,可分为五种,即:(一)方相,即结界之处,其形方正。(二)圆相,即结界之处,其形团圆。(三)鼓形相,即结界之处,如鼓之形。(四)半月形相,即结界之处,如半月之形。(五)三角相,即结界之处,其形三角。此五种结界相即以四方或一方有长流之水,则以水为界相,若无水源或水不常流,则不可。或以树为界相,若枯朽之树及不相连者则不可;或以路为界相,若断绝之路亦不可;或以石为界相,若散漫之石亦不可。若无水、树等,则当立石或种树于四边,以为界相。[四分律行事钞资持记卷上二之一、释氏要览卷下](参阅“结界”5181) p11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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