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嗣

2025-05-20 06:31

指承继其宗旨者。敕修百丈清规卷三开堂祝寿条(大四八·一一二六上):“侍者逐一度香,惟法嗣香,住持怀中拈出,自插炉中。”(参阅“嗣法”5396) p3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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