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嗣

2025-05-20 06:31

指承继其宗旨者。敕修百丈清规卷三开堂祝寿条(大四八·一一二六上):“侍者逐一度香,惟法嗣香,住持怀中拈出,自插炉中。”(参阅“嗣法”5396) p3411

上一篇:法顺 下一篇:法爱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十海
八叶肉团心
二种寿命
二修
一得一失
一业所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