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嗣

2025-05-20 06:31

指承继其宗旨者。敕修百丈清规卷三开堂祝寿条(大四八·一一二六上):“侍者逐一度香,惟法嗣香,住持怀中拈出,自插炉中。”(参阅“嗣法”5396) p3411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圣众来迎
涅槃经义疏
大悲忏法
宝箧印塔
四种定
三密用大
四门游观
真言行人
瓶体无实
慧理
续贞元释教录
天女形
经堂
外尘
娑伽陀
华严游心法界记
西大寺
夏竟
坐夏由
宝山石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