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共住四义

2026-04-13 15:23

亦名:灭摈四义

戒本疏·四波罗夷法:“如多论中四解:一、既坏道法,无所住用,摈出众外,生天龙鬼神信敬心故。二、现佛法无爱无憎,清净者共住,不净者摈出众故。三、为息外道诽谤故。四、为持戒者得安乐住,增善根故;又肃将来欲犯戒者,生惭愧心,不犯恶故。”(戒疏记卷六·二八·二○)

上一篇: 下一篇:不共住如前后犯亦尔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尼四独戒独入村犯缘
戒是无上菩提本
淫欲即是道
和合有三种
僧寺不得畜女净人
作骨牙角针筒戒犯缘
不足数别住
食家强坐戒犯缘
覆钵法
与尼同乘舟戒犯缘
沙弥自恣法
毁毗尼戒杂碎戒
尼四依法
戒德高胜
和合
僧宝通佛宝法宝
作骨牙角针筒戒制意
不足数僧祇九人
食家强坐戒制意
沙弥罗[目*候]为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