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缘(二)

2025-05-21 15:49

一切有为,即是生灭。然能见生者,方能知灭。是故欲知生灭,尤应知生。一切生相,生所生时,不离因缘和合。何法说为因缘?即六因四缘,说为因缘。因者能生,缘者助生,一切有为之生法,不出此六因四缘也。

上一篇:生灭(二) 下一篇:六因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三惑
灭谛(二)
贤劫
渐次悟入
现种二惑
集谛(二)
大劫
五重唯识
理事二惑
苦谛(二)
中劫
法身
报分
惑障
三学摄三十七品
小劫
大牟尼
六行观
四我烦恼
结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