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灭(二)

2025-05-21 15:49

一切有为,即是生灭。法若生灭,应是有为。与此相违,是无为法。是故知一切法相,应知生灭。生灭之相,所谓四相。前文已说,兹再叙之。

一、生 相续初名生 本无今有生

二、住 住异前后别 相续随转住

三、异 中随转名住 前后别住异

四、灭 灭谓终尽住 相续断名灭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无所有处定
一病
二种却魔法
如来藏
七知
一切烦恼
释义
六十二见 其三
羼提波罗密
四魔(二)
能所引生
佛性
诸识俱有所依
转依
尸罗波罗密
三劫
五欲(二)
转依(二)
炼禅
薰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