识体四分

2025-05-21 15:12

【识体四分】为唯识宗所立的教义。唯识宗认为,构成我人认识作用的心识,其认识作用有四种分类(说到识,包括各各的相应心所在内)。这四种作用,是在‘识变’时生起的,即:一、相分,相即相状;所缘之义。为认识的对象(客体);亦即被主体的心所认识的客体形相。此又分为影像相分及本质相分二种。二、见分,见即见照;能缘之义。为认识的主体(即八识的能缘作用);亦即认识、照知相分的主体作用。三、自证分,又作自体分,自者自体之义;证者证知之义。即自体上证知见分的作用;亦即自体能证知自己的认识活动(见分缘相分之作用)。四、证自证分,即证知自证分之认识作用;亦即自证分之再证知。于八识及其相应心所,皆各具此四分。心、心所认识作用的四种分类,若换一个解释方法,则为:一、相分:这是客观的外境,唯此外境非实有,而是内识所变现的。二、见分:这是主观的认识作用,它所认识的境,就是所变现的相分。三、自证分:这是对主观的认识作用加以证知的作用,它也就是识的自体。四、证自证分:这是识的自体对自证分再度证知的一种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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