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处所摄色

2025-05-21 14:57

【法处所摄色】又名法处色,为唯识宗所立十一色法的第十一种,指意识所缘虑的法处所摄的色法。色法又可分为十一类,即眼、耳、鼻、舌、身等五根,色,声、香、味、触等五境,及法处所摄色。法处之处,为生长、养育的意思,指能长养吾人之心与心所,且为心与心所依靠、缘虑者。处有十二种,即眼、耳、鼻、舌、身、等六根,色,声、香、味、触、法等六境。法处所摄色不是五根所对、五识所缘的境界,而是意根所对,意识所缘的境界。据《大乘阿毗达磨杂集论》卷一所载,法处所摄色有五种,为极略色、极迥色、受所引色,定所引色,遍计所起色。

上一篇:法舫 下一篇:法执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大种
习气
等心随顺一切众生回向
有为果
方便具足住
大圆镜智
习所成种
智增悲增
有为法
方所
大菩提
执受大种因声
智波罗蜜多
有为生死
大乘庄严经论
智周
有顶天
引满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