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养为过漏因

2025-05-21 11:04

亦名:佛不制戒因、四事众恶之源

行宗记·释四波罗夷法:“律序,身子请佛制戒,佛言,未得利养,过漏未起。以初出世,法化未通,后渐弘广,信施充积,因兹生过。故知四事众恶之源,有智深思,特须远离。毛绳截骨,世喻昭然;肉骆驼山,昔缘显矣。请详缘本,宜用书绅。”(戒疏记卷五·四八·一○)(请参阅‘比丘多乞命终作肉骆驼山’二一七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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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
非法非毗尼羯磨
遗落食戒缘起
行事钞用诸部文意
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
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
畜田宅园林开制
破经不得烧毁
安居对首法
广教总分三分
大盗戒盗佛物结罪
受必护持事须戒律
别众对足数料简
亡物约教处判轻重
不可学迷唯事开忘
非法别众羯磨
遮贼法
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
自恣三法词句不同
毗尼有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