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织师增缕戒犯缘

2025-05-21 11:02

亦名:劝增缕戒犯缘

戒本疏·三十舍堕法:“犯缘有六:一、非亲办缕遣织,缘起戒本虽无,下开亲非犯故;二、本期有限;三、知有限;四、劝好增价;五、为增缕;六、领受。犯。”(戒疏记卷一二·二八·一○)

资持记释云:“列缘中,第四,正是业本。许直者,戒本云,乃至一食直。四分下,别释第六,此结方便。多论云,前戒凭势遣织,作成即犯;此戒自求,领受便结。疏问:‘此戒损缕,与前一二居士何异?’答:‘前面对缕主,此屏劝织师,故两制也。’”(事钞记卷二一·三六·一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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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
非法非毗尼羯磨
遗落食戒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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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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畜田宅园林开制
破经不得烧毁
安居对首法
广教总分三分
大盗戒盗佛物结罪
受必护持事须戒律
别众对足数料简
亡物约教处判轻重
不可学迷唯事开忘
非法别众羯磨
遮贼法
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
自恣三法词句不同
毗尼有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