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具戒三遮定不得戒

2025-05-21 11:01

行事钞·受戒缘集篇:“若不自称名字,不称和尚字,年不满等,定不得戒。”资持记释云:“三遮中,据无衣钵,应合同科,然非明文,容多异解;今师义判,故在后列。问:‘据定不发,何不名难?’答:‘名可改称,年容待满。非同永障,不在难收。年不满者,须论胎闰、频大布萨,增不满者。”(事钞记卷九·一·一九)

上一篇:受具戒三遮外余遮事诸部杂相 下一篇:受具戒不应暗时受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安居忘不受日开制
广略二教所为四别
大盗戒盗僧物结罪
受戒问遮难须先教授令知体相
别众食戒三位明别
亡物负债债息异处差别
不善心犯戒
非疑过分
遗落食戒释名
行事钞瞻病送终篇第二十六
自恣五人以上僧法
毗尼藏昔传分判
畜畜生开制
破羯磨僧
安居心念法
广教兴立所由
大盗戒盗僧园果木
受戒前须忏净方堪圣法
别众足数四句
亡物处判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