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夫妄语五位

2025-05-21 10:59

戒本疏·四波罗夷法:“凡夫妄语,随缘无量,以罪定名,不出五位:谓波罗夷、僧残、偷兰、波逸提、突吉罗也。就此五位,约分为二:(一、前二种)夷兰二妄,同出世法,成诳重者。良以下凡于出世法,未实交证,假偷在己,惑诳于人,用谋名利,损重过深,故得极重。即以斯语,用诳非人,损过稍轻,故结兰罪。阶降乃殊,同非凡法。(二、余三种)余三妄语,同以世法,用诳于人,罪便异者。良以瞋谤,凡情易起,实无三根,横构(构)虚状。以余重罪,诳僧见犯,欲令治摈,永处众外,情状尤重,故得僧残。又以二篇所犯之罪,诳僧闻见,谤相既轻,故得提罪。戏笑不实,乖越威仪,情过为微,故得吉罗。三阶乃立,无服(非)世法。”(戒疏记卷七·四四·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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