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夏

2025-05-21 10:56

济缘记·释安居篇:“虽得十岁,中间有破[夏],妄称受施,并名偷夏。”(业疏记卷二○·二八·五)

上一篇:偷人 下一篇:偷形三种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摄僧大界须相小界无相
常住常住僧物
三举人求解
受具戒竟为说四夷
出家受十戒须二师
亡物入僧制意
非分乞钵戒开缘
过限急索衣戒语默分齐
说粗罪戒缘起
听门众具中洗足具
欲之与欲五种
理忏三观
破僧就凡圣分别
摄僧大界量
师资相摄
三种共语不许窃听
受具戒秉法差别
出家胜益
亡物五人以上羯磨分法
非分乞钵;戒护钵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