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兰遮

2025-05-21 10:56

亦名:大障善道、大罪、粗恶、萨偷罗、粗过、吐罗遮、萨偷兰祇僧、粗罪

子题:二逆、粗有二种

戒本疏·七聚重轻:“偷兰遮者,善见云,大障善道也。能为上篇方便,又是二逆罪根。体是不善。”行宗记释云:“二逆即出血、破僧。”(戒疏记卷四·六·二)

行事钞·篇聚名报篇:“三者偷兰遮聚。善见云,偷兰名大,遮言障善道。后堕恶道,体是鄙秽。从不善体以立名者,由能成初二两篇之罪故也。又翻为大罪,亦言粗恶。声论云,正音名为萨偷罗。明了论解,偷兰为粗,遮耶为过。粗有二种:一、是重罪方便,二、能断善根。所言过者,不依佛所立戒而行,故言过也。如牛突篱援破,出家域外故。然过名亦通。此罪最初犯为过。后者从初受名,如后牛随前者,亦得过界。”资持记释云:“声论,但出梵名而不翻者,与上同故。波离问经云,吐罗遮者,边国语也。旧记云,彼论具云萨偷兰祇僧,此翻粗罪。未见本论,不知何出。”(事钞记卷一四·二三·一)

上一篇:偷形三种 下一篇:偷兰遮前后不定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
律海
如来知时故不证他犯
同羯磨后悔戒犯缘
偷兰遮前后不定
佛诃犯戒者言痴人意
不知教者毁伤戒律
食前后入聚落白法
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
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
沙弥十戒相
略教行法
残宿内宿一异
尼不作本法直从僧受得戒得罪
律宗所诠唯持犯
如来相好以戒为本
同羯磨后悔戒制意
偷兰遮
佛观三世佛制戒
不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