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之自行唯局净众法通净秽

2025-05-21 10:56

子题:众法有二别

行事钞·集僧通局篇:“(一、自行唯局净)又前四人,若据自行以成僧体,并须清净。以犯小罪,不应羯磨故。(二、众法通净秽)若论众法,则有二别:(一、明简净)若为说戒、忏悔灭罪,必须清净。以有犯者,不得说戒,不得闻戒。不得向犯者忏悔,犯者不得受他解罪故也。(二、示通秽)若受戒等生善门中,但取相净,便堪足数,前人尊仰,便成法事。故开停僧残行法。犯戒和尚,但令不知,应受戒事。萨婆多云,不得用天眼耳知他恶法,但以肉眼见闻等。广如足数法中。”(事钞记卷四·二三·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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