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必依法

2025-05-21 10:55

亦名:同住必遵圣法

资持记释云:“灭法过重,荷法功深。学者知此,当如之何?不值佛世,是当来余报。生地狱,即是生报;如箭射者,言其疾也。引三千经,明僧必依法;既阙良导,是为愚聚。”(事钞记卷七·二·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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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
非法非毗尼羯磨
遗落食戒缘起
行事钞用诸部文意
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
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
畜田宅园林开制
破经不得烧毁
安居对首法
广教总分三分
大盗戒盗佛物结罪
受必护持事须戒律
别众对足数料简
亡物约教处判轻重
不可学迷唯事开忘
非法别众羯磨
遮贼法
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
自恣三法词句不同
毗尼有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