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残同篇谏不谏别

2025-05-21 10:55

亦名:僧残须谏五意

戒本疏·十三僧残法:“同篇谏不谏别者,须谏五意:一、性恶,二、显露,三、恼僧,四、倚傍有滥。前之九相,条然是非,更无有滥,倚傍圣教,过显群心,何须设谏?后之四戒,皆有倚傍,理行二教,是非交杂,真伪难分,迷情坠恶,事是可愍。故须僧谏,开悟迷途,冀彼弃恶从善,舍邪归正。……五、明坚执不舍者。问:‘若以坚执故须谏者,如下言诤,始从一人乃至多语,何为不谏?’答:‘今立谏者,执据教事,影迹有滥;纵而不谏,便作大过,是故须谏。’”(戒疏记卷九·二十九·五)

上一篇:僧残 下一篇:僧残罪数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畜重物开制
欲体
安居当日出界逢难经宿得夏
式叉摩那具学三法
大盗戒起因三毒
受施得否
供养无穷之僧福田无尽
京兆
不学无知罪相
头陀但三衣十利
邪淫
行事钞诸部别行篇第三十
自恣四人以下对首法
水中大小便涕唾戒缘起
畜贵物开缘
欲护圣法财众集听我说
安居界外宿明相会夏
式叉摩那六法净心二岁净身
大盗戒举离处
受施对观过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