僧残罪数

2025-05-21 10:55

亦名:僧伽胝尸沙部有五十二罪~

子题:戒同、见同、摩那埵、阿浮诃那、胝尸沙三义

行事钞·篇聚名报篇:“(一、引论文)明了论,解第二僧伽胝尸沙部,有五十二罪。(二、引疏解)(一、总标同异)诸部说此罪不同。此乃正量部,名有三义。萨婆多部,称僧伽婆尸沙,有一义与正量部同。(二、引婆沙解)解云,由戒见众人和合,是僧伽义。由此二同,不由定慧。佛所立戒,故言戒同;同一正见,故言见同。婆尸沙者,为残;若犯此罪,僧中受房舍利养,上中下内,最在其外,故名为残也。摩那埵者,翻为悦众意;随顺僧教,威怀欢喜。阿浮诃那者,翻为呼入众也。(三、引正量解)正量部,胝尸沙三义。初如前解。第二救义,谓由僧拔济,得免此罪。三者胜义,向犯罪时,成下劣人,由僧拔济,还得清净,从劣得胜。”

资持记释云:“罪数中,引论。五十二罪者,十三根本,一一各有三方便故;吉罗为远,下兰为次,中兰为近。胝字,竹尼反。”(事钞记卷一四·二一·一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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