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尚有四种

2025-05-21 10:54

子题:与法不与食、与食不与法、法食俱与、法食俱不与、苦住、乐住

行事钞·师资相摄篇:“和尚有四种,与法不与食,应住;与食不与法,不应住;法食俱与,应住;法食俱不与,不应住,不问若昼若夜,应舍去。阿阇梨亦尔。僧祇大同,有苦乐住别。”资持记释云:“法是本务,食乃旁资。有食无法,徒养于秽躯;有法无食,终成于慧命。圣制有以,何得不思?僧祇中,初明去住,彼亦四句,二去二住。不问而去同上无法无食;问而去有食无法;苦住有法无食,尽寿不应去;乐住有食有法,虽遣不应去。”(事钞记卷一○·三一·八)

上一篇:和尚德腊 下一篇:和尚阇梨二师行德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非时入聚落戒开缘
非时食戒缘起
食失受法
说戒事废故动幽呵
水中戏戒犯缘
用虫水戒为约用水不约虫死
应灭摈
不得满数不得诃
头陀四位
释子
行事钞资持记会本
自恣在十五日仍不得出界
水中戏戒制意
畜钱宝戒制意
叹身向人女索欲供养戒犯相
安居竟作四事
式叉摩那制立两缘
大盗戒转想结罪轻重
受施随事兴念法
供养病人与供养佛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