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

2025-05-21 10:43

子题:小事

行事钞·师资相摄篇:“五分,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应令觉知,广如第二十三卷。善见,和尚多有弟子,留一人供给,余者随意令读诵。”  资持记释云:“五分,小事,谓供给承事也。若下,恐俗轻侮,正其所失,准彼乃是弟子觉师。今此反之,意通彼此。下指广相,文见[五分律第]二十七[卷]。善见,留一者,乃知师摄,意本利他,不图役力。”(事钞记卷一○·二二·六)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说戒鸣钟集僧
羯磨疏诸众自恣法篇第七
樗蒲
摄僧三小界解法
展转相教
共未受具同诵戒制意
五种疾灭正法
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缘起
说戒须问净羯磨不须
羯磨疏诸众安居法篇第六
犯不净行
摄僧三小界自恣小界结法并解
展转净施之三转
三宝物互用通塞
受具戒十种缘起方便
共未受具人宿过限戒缘起
震岭
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犯缘
说戒非时和
羯磨疏诸界结解篇第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