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

2025-05-21 10:43

子题:小事

行事钞·师资相摄篇:“五分,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应令觉知,广如第二十三卷。善见,和尚多有弟子,留一人供给,余者随意令读诵。”  资持记释云:“五分,小事,谓供给承事也。若下,恐俗轻侮,正其所失,准彼乃是弟子觉师。今此反之,意通彼此。下指广相,文见[五分律第]二十七[卷]。善见,留一者,乃知师摄,意本利他,不图役力。”(事钞记卷一○·二二·六)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羯磨竟处
独与女人说法戒制意
众法对首五法
摄僧作法界五位
三宝物知事人
具戒约受前后
露地然火戒制意
说欲不障道违僧谏戒犯缘
羯磨秉结必遵四制
狂痴法
摄僧作法界三种
三宝物瞻待道俗法
受具戒教授师单白入众
露地敷僧物戒开缘
过量尼师坛戒制意
羯磨皆须坐秉
犯罪心错误义
众学篇开缘
摄僧作法界
差分卧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