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师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

2025-05-21 10:43

子题:小事

行事钞·师资相摄篇:“五分,二师亦不得以小事留弟子住。若于白衣前出鄙拙言,应令觉知,广如第二十三卷。善见,和尚多有弟子,留一人供给,余者随意令读诵。”  资持记释云:“五分,小事,谓供给承事也。若下,恐俗轻侮,正其所失,准彼乃是弟子觉师。今此反之,意通彼此。下指广相,文见[五分律第]二十七[卷]。善见,留一者,乃知师摄,意本利他,不图役力。”(事钞记卷一○·二二·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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遮不至白衣家羯磨
众法对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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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种有五
打静法
掉臂行白衣舍戒开缘
覆处敷僧物戒开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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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恣请
听门众具中诸杂物
不学无知二罪对明
犍槌十二时
着新衣戒犯缘
别众食戒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