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物互贷

2026-07-09 11:58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僧祇,塔僧二物,互贷,分明券记,某时贷,某时还。若知事交代,当于僧中读疏,分明唱记,付嘱后人。违者结犯。”  资持记释云:“且约塔僧,法物亦尔。券即契书。读疏者,历帐告僧。违结罪者,一违此教,理须得吉;一不还三宝,随物结犯。”(事钞记卷一七·四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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乞食十利
四分律含注戒本疏
受具戒乞戒仪法
上人法
诵习三藏之要
烧身然指结犯否
摄食界释名
舍堕僧尼不同
乞食分四分
四分律含注戒本
受具戒不应暗时受
三语受具有五缘
诫食蜂蜜
昌言
摄食界通别结法
捉宝戒开缘
憍奢耶
乞食
三语受具善作羯磨
语傍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