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物互贷

2026-07-09 11:58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僧祇,塔僧二物,互贷,分明券记,某时贷,某时还。若知事交代,当于僧中读疏,分明唱记,付嘱后人。违者结犯。”  资持记释云:“且约塔僧,法物亦尔。券即契书。读疏者,历帐告僧。违结罪者,一违此教,理须得吉;一不还三宝,随物结犯。”(事钞记卷一七·四一·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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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持约法优劣
说戒前僧同犯识罪忏白法
羯磨不得白读
最初犯戒者宿缘故先起漏过
发四诤戒开缘
故妄语戒犯缘
忏僧残波利婆沙执役居处法
二不定戒释名
四万二千福河
八戒五众通授
二持约时优劣
说戒前僧同犯识疑白忏法
发四诤戒缘起
忏僧残波利婆沙在众白僧法
二不定戒罪体
四种断事人
八戒不言如来正觉
二持约方优劣
说戒前僧同犯疑罪发露白法
书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