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宝物互贷

2026-07-09 11:58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僧祇,塔僧二物,互贷,分明券记,某时贷,某时还。若知事交代,当于僧中读疏,分明唱记,付嘱后人。违者结犯。”  资持记释云:“且约塔僧,法物亦尔。券即契书。读疏者,历帐告僧。违结罪者,一违此教,理须得吉;一不还三宝,随物结犯。”(事钞记卷一七·四一·九)

上一篇:三宝物互用通塞 下一篇:三宝物像共宝互用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羯磨疏诸众自恣法篇第七
樗蒲
摄僧三小界解法
展转相教
共未受具同诵戒制意
五种疾灭正法
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缘起
说戒须问净羯磨不须
羯磨疏诸众安居法篇第六
犯不净行
摄僧三小界自恣小界结法并解
展转净施之三转
三宝物互用通塞
受具戒十种缘起方便
共未受具人宿过限戒缘起
震岭
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犯缘
说戒非时和
羯磨疏诸界结解篇第二
业可忏不可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