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盗戒犯缘不列方便

2025-05-21 10:41

亦名:盗戒犯缘不列方便

行宗记释云:“初问,可见。若准事钞,须具六缘,五兴方便。今此除之,故发是问。答中,初示成犯齐限。有下,次明避滥不出。如互用三宝,烧薶(埋)坏色,寄借抵拒之类,但使亏损,即成盗业,不必方便。然非一向都无,故云纵有不明等。”(戒疏记卷六·三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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