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受日互用

2025-05-21 10:37

亦名:受日互用

行事钞·安居策修篇:“(一、约别受明通塞)互用,谓为佛受七日,已用三日,更有法事,便通余用,故不得也。必有本缘,何爽通用?十诵中,白余残夜用,谓同是一事未了,残夜白用,非谓异事。(二、就通受明通塞)若本并因三宝事受,随所互用并得,以俱有法故。若三宝事后生,不是前缘三宝,及他杂缘,并不开之,由本无心为受故。(三、约一家明通塞)乃至为张家施物受日,后受施讫,留受戒者,亦不应住,以无法故。若一家通缘,准心应得。”(事钞记卷一二·四○·一六)

上一篇:安居受日不为宿 下一篇:安居受日五缘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不揲坐具戒犯缘
金粟说净法
行事钞头陀行仪篇第二十一
自恣应言与欲自恣
污家摈谤违谏戒制意
畜钱宝开制
止持
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制意
式叉摩那正加受法
大圣制戒通被道俗
受请往讣法
依止法并解
佛不受请意
不揲坐具戒制意
野马
行事钞集僧通局篇第二
自恣后作四事
污家恶行
畜钱宝贵物开制
止作事法皆有不可学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