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居受日互用

2026-04-21 18:27

亦名:受日互用

行事钞·安居策修篇:“(一、约别受明通塞)互用,谓为佛受七日,已用三日,更有法事,便通余用,故不得也。必有本缘,何爽通用?十诵中,白余残夜用,谓同是一事未了,残夜白用,非谓异事。(二、就通受明通塞)若本并因三宝事受,随所互用并得,以俱有法故。若三宝事后生,不是前缘三宝,及他杂缘,并不开之,由本无心为受故。(三、约一家明通塞)乃至为张家施物受日,后受施讫,留受戒者,亦不应住,以无法故。若一家通缘,准心应得。”(事钞记卷一二·四○·一六)

上一篇:安居受日不为宿 下一篇:安居受日五缘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嫌骂知事戒制意
冢间坐
僧残
使非亲尼浣羊毛戒释名
不非时食十利
食残宿食戒易净
覆头白衣舍戒缘起
与欲后悔戒缘起
治法九种之后二与前七
比丘供养父母节量信毁
尼忏罪法
戒为众善宏基依因所本
嫌骂正拜人倩人
塔下食污地戒开缘
使非亲尼浣羊毛戒缘起
不足数体是相非
食残宿食戒制意
与欲后悔戒犯缘
治法九种
尼得僧寺作本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