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作恶说

2025-05-21 10:36

行宗记释云:“前明别分。具即身口。以吉罗无限,分之令易,故为七聚。作义下,次显通含。作通说局,故云作义长也。此就罪体,鼓动不异,故或为六聚。律下文者,即诸犍度。”(戒疏记卷四·六·五)

上一篇:恭敬三宝一切修因感果 下一篇:恶心出佛身血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不可学迷与不学无知
非法非毗尼羯磨
遗落食戒缘起
行事钞用诸部文意
自恣不得在未具戒人前说
毗尼有四义余经所无
畜田宅园林开制
破经不得烧毁
安居对首法
广教总分三分
大盗戒盗佛物结罪
受必护持事须戒律
别众对足数料简
亡物约教处判轻重
不可学迷唯事开忘
非法别众羯磨
遮贼法
行事钞沙弥别行篇第二十八
自恣三法词句不同
毗尼有五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