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制教识罪发露

2025-05-21 10:34

亦名:识罪发露

行事钞·忏六聚法篇:“识罪发露。至一清净比丘所,具仪云:‘大德忆念,我某甲,犯某罪,今向大德发露,后如法忏。’三说。此谓犯已未经明相者,得行斯法。若已经覆,后随露日,即罪不藏。若虽经说讫,后还覆者,还成覆藏,更须露罪。若犯僧残,未经明相即首露者,免吉罗罪,不成覆藏;余之五聚,同免忏吉。”(事钞记卷二九·三五·一九)

上一篇:忏制教疑罪发露 下一篇:忏悔主简人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知事法
大淫戒起因三毒
戒皆初篇种
弟子见和尚非法应忏谢辞去
僧寺饮食通塞
五种法令正法久住
尼三众行往法
尼二部受戒传至东土之始
顾视白衣舍戒开缘
式叉摩那
钱有八种
五篇通名
檀越施时僧得施法
捉宝戒释名
溢钵受食戒开缘
自恣缘起
黑毛卧具戒释名
尸罗九义
想知二心同异
着新衣戒衣作净之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