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制教识罪发露

2025-05-21 10:34

亦名:识罪发露

行事钞·忏六聚法篇:“识罪发露。至一清净比丘所,具仪云:‘大德忆念,我某甲,犯某罪,今向大德发露,后如法忏。’三说。此谓犯已未经明相者,得行斯法。若已经覆,后随露日,即罪不藏。若虽经说讫,后还覆者,还成覆藏,更须露罪。若犯僧残,未经明相即首露者,免吉罗罪,不成覆藏;余之五聚,同免忏吉。”(事钞记卷二九·三五·一九)

上一篇:忏制教疑罪发露 下一篇:忏悔主简人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三衣制意
五人僧
四分律删补随机羯磨疏济缘记
五戒无师开自受
尼八事成重戒开缘
无根波罗夷谤戒犯相
太一山
阿姨
威仪功胜令物生善
比丘供养父母德唯降佛
净主存亡进否
受尼赞食戒开缘
心念羯磨十四
比丘畜物如非
念戒
波罗夷僧四尼八之意
食前后至他家戒释名
亡比丘安尸处
波罗夷
溢钵受羹戒释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