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制教识罪发露

2025-05-21 10:34

亦名:识罪发露

行事钞·忏六聚法篇:“识罪发露。至一清净比丘所,具仪云:‘大德忆念,我某甲,犯某罪,今向大德发露,后如法忏。’三说。此谓犯已未经明相者,得行斯法。若已经覆,后随露日,即罪不藏。若虽经说讫,后还覆者,还成覆藏,更须露罪。若犯僧残,未经明相即首露者,免吉罗罪,不成覆藏;余之五聚,同免忏吉。”(事钞记卷二九·三五·一九)

上一篇:忏制教疑罪发露 下一篇:忏悔主简人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背请戒开病缘义
欲法广略
破僧违谏戒缘起
安居受日悬受非法
度减年受具戒制意
三衣入聚开制
受具戒遮事杂相
出家行圣道行
亡物嘱授善恶
不受食戒制意
非时浆清汁得饮
道戒淫在初俗戒杀为先
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
背请戒开施衣时缘义
欲法唯除结界
用虫水戒制意
安居受日心念法
床上礼佛开湿处
三衣作法应马齿缝
受具戒请师法立弟子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