忏制教识罪发露

2025-05-21 10:34

亦名:识罪发露

行事钞·忏六聚法篇:“识罪发露。至一清净比丘所,具仪云:‘大德忆念,我某甲,犯某罪,今向大德发露,后如法忏。’三说。此谓犯已未经明相者,得行斯法。若已经覆,后随露日,即罪不藏。若虽经说讫,后还覆者,还成覆藏,更须露罪。若犯僧残,未经明相即首露者,免吉罗罪,不成覆藏;余之五聚,同免忏吉。”(事钞记卷二九·三五·一九)

上一篇:忏制教疑罪发露 下一篇:忏悔主简人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病比丘临终闻磬生善
毁毗尼戒开缘
尼受戒法五种
戒德遣龙
和南
僧坊无厨不许结净
作余食法十五种
不足数伽论三人
食家屏坐戒缘起
覆疮衣制法
与女人同行戒缘起
沙弥罪相开遮
病比丘安置处所
毁毗尼戒缘起
尼受戒法中四法不可合受
戒德恒流
妄语言了结犯不待信
命难
作余食法
不足数五分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