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转相教

2025-05-21 10:33

戒本疏·十三僧残法:“我教彼修已未之善;彼教我修曾当两福。彼我互为,故曰相教也。”(戒疏记卷一○·一二·一五)

上一篇:展转净施之三转 下一篇:展转相谏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不知教者毁伤戒律
衣缠颈白衣舍戒开缘
与不恭敬人说法戒缘起
略教行法
残宿内宿一异
律宗所诠唯持犯
如来相好以戒为本
同羯磨后悔戒制意
偷兰遮
佛观三世佛制戒
不痴法
衣缠颈白衣舍戒释名
自言治释名
沙弥十戒境量
略教结犯
残宿一异
律在初集以胜秘故
如来无所著等正觉
同戒义
偷形三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