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转相教

2025-05-21 10:33

戒本疏·十三僧残法:“我教彼修已未之善;彼教我修曾当两福。彼我互为,故曰相教也。”(戒疏记卷一○·一二·一五)

上一篇:展转净施之三转 下一篇:展转相谏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劫减佛兴劫增轮王
饮酒戒酒相
谏摈恶邪沙弥二法
菩萨修行法行
波逸提
比丘教导俗式
净鞋履法
摄僧摄衣摄食界解界次第
戒体为立行之本
安居制意
优婆塞
饮酒戒缘起
谏戒三双一只
菩萨住于实相得不破戒
波罗提木叉论
比丘舍戒开七反
净财易物不须更净
摄僧摄衣宽狭多少
戒体正辨多少
安居分房舍卧具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