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满二十能忍十事方堪受具

2025-05-21 10:32

亦名:十事能忍方堪受具、沙弥能忍十事方堪受具

含注戒本·九十单提法:“佛言,若年未满二十,不堪寒、热、饥、渴、风、雨、蚊虻毒虫;及以恶言、若身苦痛,不能堪忍;又不堪持戒,及以一食。若满二十,堪忍如上众苦事。”(含注戒本卷中·二四·一一)

行宗记·释九十单提法:“总有十事,寒、热、饥、渴、风、雨为六,蚊虻等为七,恶言痛苦为八,持戒为九,一食为十。能忍此十,方堪受具。”(戒疏记卷一五·三二·一)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说法受利可否
羯磨非相
独与女人说法戒缘起
睡眠三种
摄僧作法界制意
三归二种受
受具戒正问遮难
具足戒
露地然火戒缘起
过量尼师坛戒开缘
说欲不障道违僧谏戒释名
羯磨通塞
独与女人说法戒犯缘
众法羯磨三相
摄僧作法界分齐
三归下无所加
具缘成犯义
露地然火戒犯缘
过量尼师坛戒缘起
说欲不障道违僧谏戒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