戒行

2025-05-21 10:29

子题:教行、顺受、随行

行事钞·标宗显德篇:“言戒行者,既受得此戒,秉之在心。必须广修方便,检察身口威仪之行。克志专崇,高慕前圣。持心后起,义顺于前,名为戒行。故经云,虽非触对,善修方便,可得清净。文成验矣。”资持记释云:“戒行中三,初蹑前科。必下,示行相。方便有二,即教行也。教谓律藏,必依师学;行谓对治,唯在己修。由本兴心,禀教期行以为受体;今还如体而学而修。文明检察,似偏约行;然离过对治,非学不立;广修之语,理必兼含。检察即心;心即行体;准疏具三,能忆、能持、能防;一心三用,无非顺受,方成随行;此谓能察。身口威仪即所察。此二句,须明成就二持,远离两犯。而云身口,且据粗非;约准今宗,义通三业。上云检察,正示修行;下云慕圣,明其标志。克,犹定也。崇,重也。前圣,通目三乘已成道者。持下,结示名义。持心即行。后起顺前,示随行义。下引经证。文如前引,但易具足为清净耳;具足无缺,即足无缺,即清净故。”(事钞记卷三·一三·一二)

上一篇:戒与律仪 下一篇:戒论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避恶众生法
行事钞结界方法篇第六
自恣五德举罪五德
毗舍离
畜种植生种开制
福出净田道起少欲
安居忘成法
广略二教相成
大盗戒盗僧物结罪最重
受戒得戒和尚不现前得戒与否
别众食戒僧次请犯相
亡物负债进否
不学灭法
非衣
遗落食戒开缘
行事钞篇聚名报篇第十三
自恣五人僧法
毗尼藏昔传分判明今取舍
畜众物开缘
破重戒不得再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