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手食戒开缘

2025-05-21 10:27

含注戒本·百众学法:“不犯者,有病;或食中有草有虫;或手有不净振去之;或有未受食,手触而污,手振去之。”(含注戒本卷下·一一·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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弟子犯过合诃之法
夺三十五事
受随二戒
修善法
佛制比丘相敬之意
不次受食戒缘起
长衣约时显相
自恣略缘
畜长衣过限戒缘起
止持有二
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开缘
弟子忏谢二师法
奉持戒律
受随二作戒同异
依止阿阇梨请法
佛制戒集僧意
不乐戒不重戒佛不赞叹
行骂戒三品骂
自恣略法
污家摈谤违谏戒开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