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宝戒拾遗处治法

2025-05-21 10:27

亦名:拾遗处治法、遗落物处治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僧祇,若见遗衣物者,当唱令之;无主者,悬高显处,令人见。若来取,问何处失,答相应者与。无来者,停三月已,若塔园中得者,作塔用;僧园中得者,四方僧用。若贵价物金宝等,不得显露处;屏看相已,有认相应,对多人前与。教令受三归,语云,佛不制戒者,眼看不可得。无人来者,停至三年,如上处所当界用之。”(事钞记卷二五·二一·一○)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业可忏不可忏
犍闼婆
摄僧三小界结法
展转净主通五众
三宝物互用犯相
共未受具人宿过限戒犯缘
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犯相
说戒识疑同犯开白忏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第三
犍槌鸣前运想
众学篇僧前佛后所以
摄僧三小界教兴所由
三宝物一一物互用
共未受具人宿过限戒犯相
五种怖畏
雨衣
过前求雨衣过前用戒制意
说戒行香偈
羯磨疏诸分衣法篇第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