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宝戒拾遗处治法

2025-05-21 10:27

亦名:拾遗处治法、遗落物处治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僧祇,若见遗衣物者,当唱令之;无主者,悬高显处,令人见。若来取,问何处失,答相应者与。无来者,停三月已,若塔园中得者,作塔用;僧园中得者,四方僧用。若贵价物金宝等,不得显露处;屏看相已,有认相应,对多人前与。教令受三归,语云,佛不制戒者,眼看不可得。无人来者,停至三年,如上处所当界用之。”(事钞记卷二五·二一·一○)

上一篇: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 下一篇:捉宝戒拾遗开自捉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说粗罪戒制意
圣说
欲之失欲本宗三处
现前毗尼释名
破僧
摄僧大界戒场界立量同异
[帛*系]作卧具戒缘起
三归成受与否
受具戒法说结不同
出家元缘
亡比丘安尸处
非分乞钵戒舍忏法
过量雨衣戒制缘
说法诸说是非
圣智胜法
檀越施非时现前得施法
现前毗尼缘起
知钟
摄僧大界失相
[帛*系]作卧具戒犯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