捉宝戒拾遗处治法

2025-05-21 10:27

亦名:拾遗处治法、遗落物处治

行事钞·随戒释相篇:“僧祇,若见遗衣物者,当唱令之;无主者,悬高显处,令人见。若来取,问何处失,答相应者与。无来者,停三月已,若塔园中得者,作塔用;僧园中得者,四方僧用。若贵价物金宝等,不得显露处;屏看相已,有认相应,对多人前与。教令受三归,语云,佛不制戒者,眼看不可得。无人来者,停至三年,如上处所当界用之。”(事钞记卷二五·二一·一○)

上一篇:捉宝戒拾遗制聚落开旷路 下一篇:捉宝戒拾遗开自捉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摄僧戒场量
戒体指归大乘行人究竟域心之处
安居分房舍卧具法制缘
大嚫
僧体
饮酒戒犯缘
谏恶性法
草木七种色
波罗提木叉禅无漏三戒
比丘恒一处止有五非法
净生种法处人
摄僧戒场解法
戒体应须明识
安居出界法五种
大乘戒通未来小乘戒形尽谢
僧食通一切僧唯除犯四重人
功德财
饮酒戒制重之意
谏劝习近住法
若自知有犯者即应自忏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