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八事成重戒犯相

2025-05-21 10:22

亦名:八事成重戒犯相

行事钞·尼众别行篇:“八事:一、捉手者,乃至腕。以后是重。二、捉衣者,身上衣。三、入屏处者,谓离伴见闻处。四、屏处立、语、行等三事亦尔。七、身相倚者,二身相及。八、共期者,共行淫处。若尼男俱染,犯上七事,七偷兰。若不忏,犯八事,波罗夷。准此,犯八捉手不成重。若一男犯八、一时犯八、八年犯八、八男成八,但成八重,亦无次第,僧祇如此。”资持记释云:“料简有三:一男、八男,谓人同异;一时、八年,明时远近;无次第者,犯通前后。”(事钞记卷四二·一六·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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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虫水戒为约用水不约虫死
破僧违谏戒缘起
安居受日悬受非法
度减年受具戒制意
三衣入聚开制
受具戒遮事杂相
出家行圣道行
亡物嘱授善恶
不受食戒制意
非时浆清汁得饮
道戒淫在初俗戒杀为先
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
背请戒开施衣时缘义
欲法唯除结界
用虫水戒制意
破僧违谏戒犯缘
安居受日心念法
床上礼佛开湿处
三衣作法应马齿缝
受具戒请师法立弟子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