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八事成重戒犯相

2025-05-21 10:22

亦名:八事成重戒犯相

行事钞·尼众别行篇:“八事:一、捉手者,乃至腕。以后是重。二、捉衣者,身上衣。三、入屏处者,谓离伴见闻处。四、屏处立、语、行等三事亦尔。七、身相倚者,二身相及。八、共期者,共行淫处。若尼男俱染,犯上七事,七偷兰。若不忏,犯八事,波罗夷。准此,犯八捉手不成重。若一男犯八、一时犯八、八年犯八、八男成八,但成八重,亦无次第,僧祇如此。”资持记释云:“料简有三:一男、八男,谓人同异;一时、八年,明时远近;无次第者,犯通前后。”(事钞记卷四二·一六·四)

上一篇:尼入僧寺法 下一篇:尼八事成重戒犯缘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大盗戒盗非人物结罪
谏瞋舍三宝法
摄僧自然界
比丘着用离俗法
上座
羯磨不得师心
曼石
钵器制意
突吉罗罪误心犯相
僧寺不得畜猫狗
钵色如非
衣说净法
四药二受防二十一罪
顾视白衣舍戒释名
安居受日五缘
溢钵受食戒缘起
涅槃僧带系
戒羸
具戒境量
掉臂行白衣舍戒缘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