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十岁曾归受具

2025-05-21 10:22

亦名:小年曾归受具、十岁曾归受具

子题:十岁曾归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十岁曾归者,由经奉给,有持戒能。加学十二,进受大戒。此则互说不同。如多论云,十二得戒者,夫家役使,堪忍苦缘,加厌本事故。僧祇云,先嫁任苦,加有黠慧,故开成受。母论中,十岁嫁者,度出家已,二岁学沙弥尼戒;又二岁与式叉戒,满具已后,得与大戒。计此年十四是也。承有论云,女年十岁曾嫁归者,与十二岁学六法,满已与受戒也。曾忆见文,近忘不知何部。有弥沙塞师从中国来,亦云年二十二当与受具。即有斯异,明须详审。然从多文,年十二得。至时观量,堪持戒否。”(业疏记卷一七·四一·二○)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十岁曾者,女人谓嫁也。”(业疏记卷一七·三二·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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止持制门中制作事法
实得道向白衣说戒犯缘
式叉摩那随行异同
天通
受请行食法
依止羯磨
佛不秉羯磨受戒
不揲坐具戒缘起
钱宝受取法
行根面首
自恣时节
污家摈谤违谏戒犯缘
畜长衣戒为先迦絺那衣缘后开
止持分二种
实得道向白衣说戒制圣为遮凡
式叉摩那法制意
大圣为道制戒本非世福
受请至请家法
依止法开缘
佛不灭度半月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