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十岁曾归受具

2025-05-21 10:22

亦名:小年曾归受具、十岁曾归受具

子题:十岁曾归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十岁曾归者,由经奉给,有持戒能。加学十二,进受大戒。此则互说不同。如多论云,十二得戒者,夫家役使,堪忍苦缘,加厌本事故。僧祇云,先嫁任苦,加有黠慧,故开成受。母论中,十岁嫁者,度出家已,二岁学沙弥尼戒;又二岁与式叉戒,满具已后,得与大戒。计此年十四是也。承有论云,女年十岁曾嫁归者,与十二岁学六法,满已与受戒也。曾忆见文,近忘不知何部。有弥沙塞师从中国来,亦云年二十二当与受具。即有斯异,明须详审。然从多文,年十二得。至时观量,堪持戒否。”(业疏记卷一七·四一·二○)

羯磨疏·诸戒受法篇:“十岁曾归者,女人谓嫁也。”(业疏记卷一七·三二·一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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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听四诤戒但闻便犯
僧次请福大别请
入王宫门戒开缘
三衣须随身
诃责羯磨所被不得至四人
一心行道勿念衣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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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具戒不应暗时受
行事钞尼众别行篇第二十九
尼说戒请法仪
同羯磨后悔戒缘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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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家道众如法通食
同诵一说二说三说
三事验三道
劝犯足食戒犯缘
四诤十八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