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盗

2025-05-20 05:37

梵语 adattādāna,巴利语 adinnādāna。不与而取,称为偷盗。新译作不与取。乃力取或盗取他人财物之意。于身、口、意十种恶行为(十恶)中,与杀生、邪淫同属身业。偷盗为戒律所严禁,若犯偷盗,严重者如盗五钱以上,则犯波罗夷罪(如断头之重罪),在十恶、五戒中,为仅次于杀生之重罪。据旧华严经卷二十四“十地品”之说,偷盗之罪能令众生堕于三恶道,若生于人中,亦必得二种果报,一为贫穷,二为失财不得自在。[十不善业道经、俱舍论卷十六、法界次第卷上之上](参阅“十善十恶”468) p43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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