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法

2025-05-21 08:46

即人与法之并称。(一)人指说教者或受学者,法指所说之教或所学之教。

(二)具有心之作用者为人,不具心之作用者为法。例如,众生依因缘和合而成立,是为人;五蕴为构成众生之要素,是为法。 p255

上一篇:人定 下一篇:人法二空

微信分享

请使用微信扫描二维码分享

微信分享二维码

留言点评

点赞推荐

净佛
道德经
真言乘
中峰明本
外缘
阿弥陀经疏钞
鼠喽栗二谛
外缘死
能缘
赞题
永平元和尚颂古
掌珍论
无关普门
唐院
兴俦
开先寺
刍摩
天罗国
岫云寺
通佛教